Hong Kong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(New CIES)

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

项目介绍

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23-24年度《财政预算案》中首次提出重启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”,旨在吸引资产拥有人在香港落户,通过调配和管理财富,引导资金流入香港资本市场,支持香港创新科技及战略行业发展,发掘香港多元的投资机会。该计划由投资推广署(New CIES 办公室)与入境事务处共同监管,已成功吸引数千个精英家庭递交申请,不仅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链接大湾区、通向全球的黄金跳板,更在法制框架下为资产安全与身份延续提供了双重法律保障。

项目优势

01

门槛清晰:申请门槛清晰,无语言、学历、工作经验、商业背景要求

02

双重身份保障:满足居住要求可申请永居,或不居住申请无条件逗留,保留长期居住权利

03

精英教育:子女可就读香港公立学校,凭借DSE成绩直申海外大学,或参加华侨生联考

04

全球税务天堂:享受低税制,无遗产税、赠与税、消费税,无全球征税

05

国际金融中心:无外汇管制,资金进出自由,政府提供各种创业支持

06

顶尖医疗保障:享受全球顶尖医疗水平,可低成本参加公立医疗服务

07

出行自由:护照免签170多个国家和地区,大湾区生活圈,紧邻内地,跨境事业完美统筹

08

文化同源:保留中华传统文化,沟通无障碍,生活适应快速,拥有成熟的社会保障

申请条件

主申年满18周岁,申请时为以下任意身份:

外国国民;中国籍且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;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;台湾华籍居民

在提出申请前的前6个月内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元的净资产(或等值外币),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、理财产品、不动产等(按照申请人实际份额计算)

完成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投资:

投资最少2700万港元于获许金融资产(股票、存款等)或房地产项目,同时投资300万港元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(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,用于投资与香港有关联的科创及战略行业的公司或项目)

附申为配偶;同性/异性伴侣;18周岁以下未婚经济不独立子女

申请流程

签约美舟:签约前评估,签订服务协议

准备申请材料:收集所需申请文件,及经过执业会计师签发的资产证明文件

净资产审查:・向投资推广署提交净资产审查申请,并通过审查・获发《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》

原则批准:・提交入境申请及《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》到入境事务处・获发原则性批准通知书,及180天的访客签证

完成投资与投资审查:・完成3000万投资・委托执业会计师签发履行投资规定文件并提交到投资推广署・投资推广署签发《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》

正式批准:・向入境事务处提交《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》,获得正式批准・获发24个月的居留签证,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

续签与投资审查:按照2+3+3的模式续签,期间须证明投资持续符合投资管理规定

连续投资满七年后:a. 无条件逗留:若未满足在港通常居住要求,但连续7年符合投资管理规定,可申请无条件逗留;或b. 永久居民: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,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及特区护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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